常州市田家炳初级中学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学校实行中层干部聘用制,是有利于优秀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用人机制,是事业单位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为了建设高素质的中层干部队伍,保证我校新一轮中层干部聘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根据中共常州市教工委2011年《关于加强学校中层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聘用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 2、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聘用对象及范围: 学校在编在岗的全体教职员工。 三、聘用岗位及职数: 教师发展中心:主任1名、副主任1名 课程发展中心:主任1名、副主任1名 学生发展中心:主任1名、副主任1名 教育科研中心:主任1名、副主任1名 信息发展中心:主任1名 后勤服务中心:副主任1名 工会副主席(主持工作):1名 团委副书记(主持工作):1名 四、聘用条件 1.基本素质: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清正廉洁,为人师表; (2)事业心、责任感强,开拓进取,求真务实,工作实绩明显。 (3)具备团结协作精神和较强的协调能力,群众威信高. 2.学历要求: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3.资历要求:原则上工作满三年(特别优秀者可放宽条件),并从事一线教育教学工作,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比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并取得显著成绩。竞聘教师发展中心主任和副主任必须为中共党员。 4.年龄要求:首次竞聘的中层干部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其中竞聘团委副书记原则上不超过28周岁),身体健康;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的人员原则上不再聘用。 五、竞聘程序 1.宣传发动 在全体教职员工中讲明中层干部聘用制的目的、意义、公布聘用的职位和任职条件,明确具体操作程序和竞聘方法,提高认识,统一思想,鼓励教工积极参与。 成立学校中层干部竞聘工作领导小组。 竞聘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王 燕 副组长:陈 英、王宏轩、熊羲之 2.公开报名 采取个人报名的方式,请报名者前往教师发展中心领取报名表。每人可选报1个岗位。 3.资格审查 根据中层干部聘用条件,由学校竞聘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查,经研究后,公布参加竞聘中层干部的候选人名单。 4.竞聘演说测评 召开全校教职员工大会,由竞聘者向教职员工发表竞聘演讲(介绍自己的工作经历、德才情况、工作实绩和做好竞聘职位工作的设想等方面)。学校聘请兄弟单位党政领导和教育局有关处室负责人担任评委,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民主测评。 5.组织考察与公示 学校中层干部竞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评委考评和全体教职员工的民主测评,并对竞聘者的任职资格和德才表现进行考核;学校党支部根据评委考评、教职工民主测评和综合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在学校内张榜公示一周。 6.聘用报批与任职宣布 经公示,拟聘者如无重大问题,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报批手续,由学校校长向被聘用的中层干部颁发聘书。 7.竞聘时间 2016年12月21日召开全体教工大会动员发动;2017年1月3日17:00前参与竞聘者向学校上交《中层干部聘用申请表》;2017年1月5日,资格审查,确定竞聘人员;1月10日(周二)下午15:50竞聘演说测评;1月11日——1月17日组织考察与公示;1月18日进行聘用报批与任职决定。 8. 报名地点:教师发展中心 六、聘期与考核 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和有关规定,学校中层干部聘用由党支部负责落实,法人代表聘用,聘用期限三年。 学校根据各岗位职责的特点,确定考核指标和考核标准,对中层干部实行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对考核不合格或有严重违纪、违规、渎职等行为的可随时解聘。聘用期满,根据本人工作情况和考核结果,决定对其解聘或续聘。 七、本方案解释权在校长室。 中共常州市田家炳初级中学支部委员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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