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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常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第十六批骨干教师、 学科带头人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23   点击:   来源:   录入者:卢英   审核:徐芳

各辖市(区)教育局、经开区教育和文体旅局,直属各单位及有关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中小学、幼儿园专业标准(试行)》《常州市“五级阶梯”优秀教师管理办法》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第十六批常州市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市中小学校、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以及各级教研机构、教师发展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符合条件的教学、研训人员,其中包括民办学校、行业学校的教师。

二、评选条件

详见附件1、2。

三、评选程序

(一)第一阶段:自主报名、材料初审

1.自主报名、单位审核与公示

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对照评选条件自主报名,经学校审核并公示后报送至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直属单位符合条件的直接报送至市教科院。

2.各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选拔推荐

各辖市(区)所属单位根据评选条件和培养目标,经单位考核、评议、公示后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送。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辖区内的参评对象进行评审、公示后确定推荐名单(分配名额见附件),上报至市教科院。

(1)文件中“近五年”时间起止为:2019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

(2)已获得过五级梯队荣誉称号的不得参与同类称号的申报。

(3)评选条件中的“以上”包含本数或本级。参评论文应具学术性,字数在2500字以上。公开发表论文的期刊应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期刊查询网可查,核心刊物以北大图书馆核心期刊目录为准。

(二)第二阶段:教育教学理论考试

申报人员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教育教学理论考试(闭卷)。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从教以来,在江苏省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学科基本功竞赛中获评一等奖的,可免教育教学理论考试。

(三)第三阶段:综合评审

市教育局将组织评审委员会根据评选条件进行综合评审。

四、材料报送及时间安排

11月6日前,各辖市(区)以区域为单位,直属学校以学校为单位将申报人员的下列材料报送至市教科院:

1.《常州市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报名汇总表》电子稿,发送至指定邮箱:wjtd@{域名已经过期}。

2.《常州市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评选呈报表》(一式两份,一份放材料,一份以区域为单位,集中报送)送交市教科院105室。

3.参评纸质材料送交市教科院105室。

五、工作要求

    1.突出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学校须对申报人员师德师风进行严格把关。各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直属单位在上报名单前须在官网将申报人员基本情况进行公示(不少于5天),接受群众监督。

    2.严格工作程序和纪律。各单位要认真审阅申报人员材料,安排专人审核佐证材料复印件的真实性并加盖单位公章。各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推荐评审小组,负责本区域内申报人员的审定工作。如在申报、评选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现象,一票否决,申报人员三年内不得参加类似评选活动。

附件:

    1.常州市骨干教师评选条件

    2.常州市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

    3.第十六批常州市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4.常州市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材料目录清单

    5.常州市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报名汇总表

    6.常州市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评选呈报表

    7.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考核表

    8.申报人员所任教班级学生满意度测评表

    9.申报人员所任教班级学生满意度测评汇总表

    10.评优课及基础教育内涵建设项目种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