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支部书记职责 学校党支部书记主持党支部全面工作,负责组织党支部重要活动,督促检查党支部决议贯彻落实,督促党支部班子成员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推动党建工作与教育教学、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等深度融合,支持校长依法依规行使职权。 1.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落实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主持学校党支部工作,领导工会、共青团和民主党派及其他群众组织开展工作,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教育方针在学校贯彻执行,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 2.主持研究由党支部决策的涉及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及教育教学、行政管理中“三重一大”事项和学校章程等基本管理制度。 3.主持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学校党的建设以及思想政治工作、学生德育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督促检查党支部决议的贯彻落实。 4.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党员民主生活会。负责学校党支部班子自身建设,主持政治理论学习、班子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及其他重要会议,落实谈心谈话等制度,做好党支部班子成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代表学校党支部定期向党员大会及上级党委报告工作。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组织学校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按有关规定向上级党组织推荐干部。 6.按照党管人才原则,负责学校人才队伍建设,做好教师等人才培养工作。负责党支部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有计划地培养和发展优秀的教职工入党,做好积极分子培养指导工作。 7.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履行抓学生德育工作和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主体责任。 8.领导纪检、监察工作,有计划地在教职工中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做“廉政”、“勤政”的模范,及时解决和处理学校出现的不正之风和违纪问题。 9.负责协调党支部与行政之间的工作关系,协调学校党、政、群团组织负责人之间的工作关系,做好学校统一战线工作。 10.履行党章和有关规定明确的其他职责。 二、 校长职责 校长在学校党支部领导下,依法依规行使职权,按照学校党支部有关决议,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等工作,支持配合学校党支部书记开展工作。 1.研究拟订和执行学校发展规划、基本管理制度、内部教育教学管理组织机构设置方案。组织制定和实施具体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 2.负责学校教育、教学、科研等工作,落实课程计划,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和教育教学研究,加强教育教学管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负责招生、考试和学生学籍管理等工作。 3.加强师生思想政治教育,抓好学生德育、心理健康教育和学校思政课建设,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严格学校意识形态阵地管理。支持共青团、少先队开展工作。开齐开足各类课程,合法合规选用使用教材教辅,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建设文明校园。 4.按照“四有好老师”标准,制定和实施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努力提高教师队伍的政治素质、文化素质、道德素质和身体素质,形成一支以骨干教师为中心的教师队伍。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做好教师的培养、引进、使用、管理、服务和奖惩工作。 5.做好教师等各类人才招聘、使用、管理、服务和职称评审等工作,研究制定和执行学校薪酬分配和福利待遇方案。依据有关规定与教师以及其他工作人员订立、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 6.组织拟订和执行学校重大建设项目、重要资产处置、重要办学资源配置等方案,保护学校资产。拟订和执行学校年度预算、大额度支出,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 7.维护学校安全稳定,营造育人文化,建设文明校园,优化校园环境,组织开展校园文化活动,为开展学生社团、班集体活动等提供保障。 8.组织开展学校各类对外交流与合作,与各级政府、社会各界等开展合作交流,加强家校社联系,形成育人合力。 9.坚持民主管理,尊重和支持教职工大会参与学校管理的民主权利。学校的重要问题决策前,主动征求党支部建议,听取教代会的意见,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向党支部报告重大决议执行情况,组织处理教职工代表大会等提案。支持学校党组织、群团组织开展工作,法保障师生员工合法权益。 10.建立健全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加强家庭教育指导,争取社会各方对学校的支持,整合教育资源,形成学校、家庭、社会育人合力。 11.履行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