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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田家炳初级中学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建设的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20-09-08   点击:   来源:原创   录入者:超级管理员   审核:

为了进一步推进常州市田家炳初级中学党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以下简称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推动理论武装工作深入开展,全面提升领导干部学习质量和水平,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不断开创从严治党新局面,常州市田家炳初级中学党支部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的实施细则》(常办发〔2017〕37号)和常教委〔2018〕33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章 学习组织

  第一条  党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要把中心组学习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职理论学习的重要组织形式,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性修养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制度,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重要途径。党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要自觉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更好地履行推进全局改革发展和全面加强学校党的建设的重要责任。

  第二条  党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主要由领导班子成员组成,可以根据学习需要适当吸收有关人员参加。

  第三条  学校党支部把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第四条  学校领导班子对本级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负主体责任,对本单位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负领导责任。

  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是审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研讨主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体学习研讨,指导检查中心组成员的学习。若不能参加学习时,由校长主持代行职责。

  学校领导班子中成员应当积极参加学习,自觉遵守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按照学习安排承担相应职责。

  第五条  理论学习中心组配备学习秘书,由校办公室主要负责人担任。

  第二章  学习内容

  第六条  理论学习中心组以政治学习为根本,以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首要任务,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重点,以掌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为目的,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知行合一、学以致用,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具体包括:

  (一)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二)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

  (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

  (四)国家法律法规;

  (五)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六)党的历史、中国历史、世界历史和科学社会主义发展史;

  (七)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科技、军事、外交、民族、宗教等方面知识;

  (八)市委的重要决策部署,常州教育改革发展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九)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学习的其他重要内容。

  第三章  学习形式

  第七条  理论学习中心组通过以下适当形式,开展切实有效的学习活动:

  (一)集体学习研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坚持以集体学习研讨为主要形式,以中心组成员自己学、自己讲为主,把重点发言和集体研讨、专题学习和系统学习结合起来,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互动交流。集体学习研讨每月至少安排1次,每年不少于12次。每位中心组成员重点发言每年至少1次。

  (二)学习报告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通过专题讲座、辅导报告等形式进行,每次学习报告会精心确定专题,严把报告人及报告内容政治关。

  (三)个人自学。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根据形势任务的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和本人实际,制定自学计划,明确学习重点,研读必要书目,下功夫刻苦学习。中心组成员每年重点阅读5本以上相关书籍,自觉撰写读书心得或笔记。中心组学习秘书及时提供学习资料和学习参考书目。

  (四)专题调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把理论学习与专题调研结合起来,根据分管领域和阶段性任务,深入基层教学一线、深入到教育改革一线扎实开展专题调研,深化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每年结合工作实际撰写调研报告或者理论文章不少于l篇。

  第四章  学习管理

  第八条  学校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年初按照教育工委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年度学习计划包括学习指导思想、学习内容、学习专题、每一专题的学习目的要求、学习书目、集中学习交流的时间、地点及每年成员重点准备的内容等,由领导班子集体审定后施行,并报送教育局备案。

  第九条  理论学习中心组做好学习档案归档工作,保证学习情况有效管理,可督查、可考核。学习档案具体包括:

  (一)关于中心组学习的有关文件;

  (二)中心组成员名单;

  (三)学习计划;

  (四)考勤记录:包括学习签到、学习通知等;

  (五)学习记录:应使用单独的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记录本,记录要规范、完整(尽可能详细)、正确,不得事后补记,专人负责记录;

  (六)学习成果:包括中心组成员撰写的学习心得、调研报告、理论文章、报刊上发表的中心组学习的情况、做法和经验等。

  第十条  领导班子中心组集中学习每月至少1次,每次不得少于半天,全年不得少于12次。学习时间和集中交流时间相对固定在每月的第二个周三上午,并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到每个中心组成员。中心组成员学习的出勤率应在80%以上,因公外出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除履行正常的请假手续外,还要主动补课。每位中心组成员全年学习的出勤率不得低于80%。

  第十一条  把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内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应当在述职述廉的同时,就履行中心组学习责任、参加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及学习报告会等的情况进行述学。

  第五章  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  学校领导班子应切实保障本级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经费需要。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常州市田家炳初级中学党支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常州市田家炳初级中学党支部

2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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