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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13   点击:   来源:原创   录入者:徐芳   审核:

各辖市区教育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局属各单位:

现将《省教育厅等七部门转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的通知》转发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抓好学习贯彻。

一、加强学习,明确要求。师德师风是评价教师队伍的第一标准,各地各单位要深化认识、提高站位,对照教育部、省教育厅要求,结合“四有”好教师团队建设工作,学习师德规范、宣传师德典型,确保每一名教职工都知晓师德要求,每项工作都体现师德为先。

二、注重规范,守好底线。当前我市师德建设整体向好,但个别教师依然存在有偿补课、学术不端等师德失范行为。各单位要根据《关于印发<常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和<常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常教人〔2019〕60号)精神,认真梳理本单位最易发生的师德师风问题,强化教育、重点关注,理清思路、落细抓实。

三、严格监管,压实责任。各地各单位要切实履行领导责任和主体责任,不断完善师德师风建设的组织架构和工作机制;要严格师德考核评价,发挥师德考核对教师行为的约束和提醒作用;注重师德考核结果的运用,强化师德失范在职称评聘、推优评先、年度考核等方面的一票否决作用,因师德失范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单位在综合考核中直接扣除相关分值,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

 

附件1:《省教育厅等七部门转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通知》

附件2:《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附件3:《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