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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承诺 规范办学——寒假规范办学行为承诺
 
发布时间:2019-01-24   点击:   来源:原创   录入者:王玉萍   审核:谭中恺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党风行风建设,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提高教育质量,维护教育良好形象,推动教育健康发展,我校坚决执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寒假规范办学行为规定,向全体学生、家长和社会公开做出如下承诺:

1.不推迟放假或提前开学时间。

2.学生每天书面作业量不超过平时作业数量要求。

3.作业难度水平不超过课标要求,不布置重复性的书面作业。

4.不布置要求家长完成或需要家长代劳的作业,不要求家长批改作业或纠正孩子的作业错误。

5.不要求家长通过QQ、微信等网络途径下载并打印作业。

6.不以任何理由组织学生到校集体补课、上新课或自习。

7.不以任何名目举办文化课补习班、培优班、提高班。

8.不与校外机构合作举办补习班、培优班或提高班。

9.不组织、要求或暗示学生到校外机构进行补课、培训。

10.教师不违反《江苏省中小学教师拒绝有偿补课承诺》。

以上承诺欢迎全校师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监督,随时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检查。如存在违规办学行为,将接受教育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理。


为了践行以上承诺,校长室第一时间在党员会议、行政办公会议、各年级级部会议等多个层面传达了文件精神,做到百分百知晓、百分百执行,坚守教育底线,严格规范办学;并及时对外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共同营造健康、和谐、绿色的良好教育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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