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的通知 各辖市、区教育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2020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贯彻落实市委、市纪委监委的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强作风建设,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驰而不息、全面发力治“四风” 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加强作风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是徙木立信之举、久久为功之策。全市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全面推进党的作风和纪律建设,作为树牢“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试金石,强化责任担当,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大力整治“四风”突出问题,增强抓作风改作风纠“四风”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 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作风建设,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杜绝“节日腐败”,特别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不组织公款吃喝,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权力的宴请,不收受节礼、烟(卡)等,以上率下,层层带动。 二、严明纪律、持续发力强师风 全市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结合新形势新要求,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教育和督促广大教师严格遵守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以及市教育局制定的《常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和《常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严禁参加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严禁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谋取不正当利益等行为。 三、紧盯关键、精准发力抓行风 全市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立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迅速部署推动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工作,采取有力措施,持续精准发力,紧盯“关键人”“关键事”“关键时”。要盯住节日期间违规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易发多发问题,严防相关单位和党员干部借过节之机搞吃喝送礼、公车私用、公款旅游、滥发钱物、大办喜庆事宜等节日“四风”问题。节前要约谈单位后勤、财务、食堂、公务接待、公车、接待场所等管理人员,督促其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把好第一道关口;对把关不严、放任不管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节点”亦是“考点”,元旦、春节将至,各级党组织要继续保持高度警惕,强化教育提醒,强化监督检查,强化通报曝光,对发现的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快查严处,净化节日风气。节日期间,各辖市(区)教育局要牵头成立督查组,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市教育局将联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局属单位作风建设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对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责任追究,通报曝光典型案例。 |